包头燃气报警器为您介绍燃气设备安全距离:
1、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距离5米,氧气乙炔与火源的安全距离10米。
2、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,其规定数值如下:10kV及以下一0.7m,35kV—1.0m,l10KV一1.5m,220kV一3.0m,500kV一5.0m。该安全距离规定值是指在移开设备遮栏的情况下,并考虑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正常活动范围内。
3、公路施工爆破飞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下限200m安全距离。
4、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的基础的距离分别为不小于4米(介质压力0.4至0.8Mpa)和不小于6米(介质压力0.8至1.6Mpa);距街树的距离不小于1.2米;距铁路钢轨不小于5米;距有轨电车钢轨不小于2米;距其它道路的距离无规定。
5、应该是高于2米无防坠措施,才算高空作业。
6、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电压220KV时,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都是6米,电压60——110KV时,沿水平方向4米,垂直方向都是5米。
7、制氧站气瓶间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,间距大于1.5米,并有指示牌。
8、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。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,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、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:
(一)城市市区,不少于8米;
(二)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,不少于10米;
(三)村镇居民居住区,不少于12米;
(四)其他地区,不少于15米。
9、消防安全通道3.5m,独头通道要在尽头设车场。
10、消防路上官桥高度5米。
11、公路与石油库安全距离40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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